邯郸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起违法上访案件
本报讯(记者孟令卫)近年来,全市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,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,畅通信访渠道,依法依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但仍有极少数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,肆意围堵、冲击党政机关,堵塞、阻断道路交通,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。
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,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信访行为,近日,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了4起典型的非访案件,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。
丛台区赵某等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。4月4日,蓝天金地小区业主赵某、王某牵头组织200余名业主在市委门前,不顾执勤民警的规劝,采取堵门、堵路、呼口号、打条幅等违法行为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交通秩序,破坏了正常的信访秩序。4月4日,丛台区公安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,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赵某、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处理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峰峰矿区李某等8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。4月14日11时22分,李某等10余名峰峰矿区峰峰镇、大社镇、新坡镇村民在市委门前,不顾执勤民警的规劝,先后数次采取大喊大闹、堵门堵路、静坐平躺等过激行为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交通秩序。4月15日,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,郭某等2人行政拘留10日,张某等5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。
邯郸县郭某等3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。4月15日8时55分,郭某等50余名滨江首府小区业主在市委门前,不顾执勤民警规劝,采取堵塞市委大门、堵塞人民路和呼喊口号等过激的违法行为来表达个人诉求,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。丛台区公安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对郭某等3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。
邯山区董某等2人妨碍交通工具行驶案。4月16日上午10时30分,董某、马某组织金业大厦100余名业主因对开发商有关回迁房质量问题答复不满,不顾执勤民警苦苦规劝,围堵邯山区政府大门,进而堵塞中华大街道路通行,严重妨碍了正常交通秩序。4月16日,邯山区公安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以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分别对董某、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。